天然橡胶期货交割违约金的计算主要涉及买方和卖方的违约情况,其计算方式如下:
1、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(手)=应该交付的标准仓单数量(手)-己交标准仓单数量(手);
2、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(手)=(应该交付的货款-已交付的货款)+(1-20%)+交割结算价+交易单位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计算买方交割违约金额时,应当在买方相应的保证金中预留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%的违约金和违规惩罚金。
天然橡胶期货在交割过程中,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,均可以视作交割违约:
1、在天然橡胶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期限内,交割卖方未能购及时交付有效标准仓单的行为,属于交割违约;
2、在天然橡胶期货合约规定交割期限内,交割买方未解付货款的或解付不足的,简单来说,就是没有交付充足的交割货款行为也属于交割违约;
3、在天然橡胶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期限内,交割卖方交付的天然橡胶期货交割品不符合规定交易所质检标准的,也属于交割违约。出现交割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,卖方如果可以及时替换新的合格的天然橡胶现货,则可以继续交割。